–檢舉信箱–
檢舉信箱:integrity@tul.com.tw
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本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如您發現本公司及所轄關係企業的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及受任人有不法、不誠信與不道德之行為時,可循此獨立檢舉信箱提出檢舉。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我們將對於您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並依法採取適當之保護措施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及隱私。
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一、檢舉人之姓名(亦得匿名檢舉)及有效聯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手機號碼、市內電話、通訊地址、電子信箱等。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三、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誠信經營執行情形–
執行單位:總經理室
執行時間:每年度
專責單位:「總經理室」,需定期每年向董事會報告。
董事會報告日期:112 年 12 月 21 日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是/否)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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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人員無收受不正當利益之情形。 |
是 |
無違反規定情形。 |
本公司是否無提供或承諾任何疏通費之情形。 |
是 |
無違反規定情形。 |
本公司提供政治獻金,應依規定辦理,其年度累計金額達新臺幣50萬元以上,應提報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
是 |
無此情形。 |
本公司提供慈善捐贈或贊助,應依規定辦理,其年度累計金額逾新臺幣200萬元,應提報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 |
是 |
本年度(截至112.12.13)捐贈與贊助項目如下,總金額新台幣76.3萬元: ‧ 捐贈張作驥電影工作室 Sparkle TDX-120GD 充電傳輸集線器4台,總金額新台幣1.65萬元。 |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
是 |
本年度需董事利益迴避之相關議案,董事皆已利益迴避。 |
本公司應設置處理專責單位,負責制定與執行公司之營業秘密、商標、專利、著作等智慧財產之管理、保存及保密作業程序,並應定期檢討實施結果,俾確保其作業程序之持續有效。 |
是 |
本公司由法務處理智慧財產權之管理,作業程序符合規定。 |
本公司人員禁止洩漏商業機密及智慧財產權。 |
是 |
無違反規定情形。 |
本公司從事營業活動,禁止從事不公平競爭行為及防範產品或服務損害利害關係人。 |
是 |
無違反規定情形。 |
本公司人員禁止內線交易及參與本公司重要計畫或重要契約之其他機構或人員,應與本公司簽署保密協定。 |
是 |
無違反規定情形。 |
本公司應於內部規章、年報、公司網站或其他文宣上揭露其誠信經營政策,並適時於產品發表會、法人說明會等對外活動上宣示,使其供應商、客戶或其他業務相關機構與人員均能清楚瞭解其誠信經營理念與規範。 |
是 |
本公司已於內部規章及年報揭露誠信經營政策。 |
本公司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應先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涉有不誠信行為之紀錄,以確保其商業經營方式公平、透明且不會要求、提供或收受賄賂。 |
是 |
無違反規定情形。 |
本公司人員於從事商業行為過程中,應向交易對象說明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與相關規定,並明確拒絕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或名義之不正當利益。 |
是 |
無違反規定情形。 |
本公司人員應避免與不誠信經營者交易。 |
是 |
無違反規定情形。 |
本公司與他人簽訂契約時,應充分瞭解對方之誠信經營狀況,並將遵守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納入契約條款。 |
是 |
無違反規定情形。 |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依其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酌發新台幣5,000元以下獎金,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
是 |
本年度截至目前無檢舉情事。 |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或委託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
是 |
已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建立並公告檢舉信箱,目前無檢舉情事。 |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
是 |
本年度截至目前無檢舉情事。 |
本公司人員遇有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其行為如涉有不法情事,公司應將相關事實通知司法、檢察機關;如涉有公務機關或公務人員者,並應通知政府廉政機關。 |
是 |
本年度截至目前本公司人員無不法情事。 |
本公司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應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人事辦法予以解任或解雇。 |
是 |
本年度截至目前本公司人員無違反誠信行為。 |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每年舉辦一次內部宣導,安排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管理階層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
是 |
本年度舉辦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教育訓練(宣導內容包括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等),累計受訓人數為586人次,受訓時數293 小時。 |